杠杆炒股网站_在线融资平台

线上炒股配资公司 2022年90家上市公司立案调查,哪个领域是违规“重灾区”?

发布日期:2024-08-08 22:33    点击次数:197

线上炒股配资公司 2022年90家上市公司立案调查,哪个领域是违规“重灾区”?

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正式发布。

雷达财经出品 文|李亦辉 编|深海

2022年以来,以注册制为目标的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持续推进,京沪深三市上市公司数量正式突破5000家。随着资本市场扩容,监管从严的信号也持续释放。

12月15日晚,赛为智能(300044)公告,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勇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周勇立案。

至此,2022年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司再增添一例。同花顺(300033)iFinD数据显示,截至12月20日,证监会今年已对90家A股上市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了去年全年的70家。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告诉雷达财经,随着科创板、北交所的设立,近年来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带来了更多的上市主体,也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监管对象数量发生变化,被立案调查公司的数量增加也是必然的。

他进一步分析称,资本市场的扩容有利有弊,特别是随着注册制的推行,监管层的强力监管日益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压舱石。

信披违规占比近7成

分析人士指出,在监管“零容忍”的背景下,近期多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并不意外。

雷达财经注意到,仅2022年11月份,就有22家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进入12月份,又新增6家,依次是*ST和佳、电气风电、国民技术(300077)、*ST海核、上海机电(600835)和赛为智能。

对于今年被立案调查上市公司数量创新高这一现象,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向雷达财经介绍,现在的情况是,证券监管依然处于高压状态,证券违法违规,依然多发高发。

杨兆全表示,“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在国家不断加大对证券市场严厉打击的高压政策下,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并没有明显减少的趋势。从被立案调查的案件数量来看,案件数量还有明显的增加。”

而且从他总结的情况来看,现在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呈现更加隐蔽、更加有预谋,手段更加系统、复杂的情况。

进一步统计发现,在被调查的90家公司中,有61家是因为涉嫌信披违规,占比在68%,包括一些市值超过100亿元的公司通策医疗(600763)、新潮能源(600777)、南京新百(600682)、上海机电和*ST必康等。

因其他原因被调查的公司有12家,涉嫌内幕交易的公司有10家,涉嫌短线交易的有3家,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的公司有2家,涉嫌违纪和违规减持的公司各1家。

比如11月18日,“牙茅”通策医疗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吕建明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吕建明立案。

公告表示,经初步了解,立案相关内容主要涉及壹号基金信息披露方面。这一信息披露的当晚,吕建明发了一条朋友圈,表示“深秋的螃蟹,想不红也难”。

根据此前披露,2021年10月19日至12月30日期间,通策医疗与吕建明控制的壹号基金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金额约1.43亿元,但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半年度的业绩说明会上,吕建明解释称,壹号基金的问题源于控股股东及公司对规则理解认识不够,认为基金后续收购、投资等事项经股东大会授权后,可由公司权力机构自行决定,故没有进一步在收购事项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

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前,8月22日,通策医疗及相关人员收到了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通策医疗存在未披露关联交易、独立性欠缺等相关违规事项。

随后公司又披露了一份公告介绍整改情况,表示针对监管部门反馈的问题公司将积极落实整改。

作为A股市场上知名的“牙茅”,通策医疗曾是投资者追捧的“白马股”,公司股价也一度涨至超420元/股。不过,在种植牙集采等预期下,通策医疗的估值已出现大幅缩水,目前市值450亿元。

杨兆全指出,这些年来,信息披露违法案件数量,占比一直在七成左右。信息披露违法案件居高不下,主要的原因还是一些公司有强烈的造假冲动。

他表示,由于财务数据事关上市公司的股价、融资金额,甚至是公司是否退市。因此对一些质地不佳的上市公司而言,他们会处心积虑地预增收入和利润,甚至是长链条地进行造假,铤而走险。

杨兆全认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难以在短时间得到根本改观,监管机构需不断优化监管措施,更加精准地进行打击。

小市值公司违规居多

从数据统计来看,截至12月20日收盘,有56家被调查公司市值不足50亿元,73家公司市值不足100亿元。

在市值10亿元左右的多家ST公司中,*ST泽达、*ST紫晶因涉嫌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信披违规,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ST凯乐12月2日收到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该公司也在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借“专网通信”业务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12.25亿元,虚增营业成本443.5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9.36亿元。这种情况下,如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坐实,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ST凯乐,11月以来,瑞斯康达(603803)、康隆达(603665)、江苏舜天(600287)、国瑞科技、ST中利、ST宏达等接连被证监会立案,或同样因为“专网通信”案而被立案。

11月10日,瑞斯康达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券事务代表对媒体表示,不清楚被立案调查的事项,但大概率是专网通信的事情。

天眼查显示,瑞斯康达成立于1999年,2017年4月20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营通信接入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

根据瑞斯康达2021年年报,公司基于谨慎性的原则,报告期内计提与专网业务相关的减值损失8.52亿元,导致公司当年归母净利润亏损8.1亿元。

另一家被立案调查的康隆达,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判断此次立案应与公司控股孙公司易恒网际前期的专网通讯业务相关。

截至目前,有33家ST类公司被立案调查,由于ST类公司经营状况往往并不理想,各类纠纷较多。因此,除了被立案调查的事项之外,如何解决公司当前的经营困境,投资者的关注度同样不低。

杨兆全指出,对ST类的公司,对审计报告有保留意见的公司,监管机构会重点监管及时发现苗头。对公司财务表现异常的公司,比如有高额银行存款却难以支付到期债券等反常现象,监管部门会及时跟进,进行质询。

此外,从被调查人类型来看,除了上市公司本身成为调查对象为最多,达到49起之外,公司董事长等高管为次要被调查对象,涉及20家公司;另外也有17家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成为被调查对象。

例如,11月28日,电缆上市公司杭州高新(300478)发布公告,公司副董事长叶峰和董事周建华因违纪违规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因是叶峰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限制期转让等,周建华涉嫌短线交易。

此前的10月9日,杭州高新公告称,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公司被浙江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原董事长高长虹、财务总监缪勇刚、董事兼总经理楼永富等相关责任人也被给予警告和罚款措施。

对此,杨兆全表示,公司出现的违法行为,很多情况下根源在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或者是公司高管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因此,新证券法在加大上市公司违法成本的同时,也强调要同步追究上市公司高管的责任,追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责任,从源头上遏制违法案件的高发多发。

17家百亿市值公司被查

除了绩差小公司常常被监管“关照”,一些市值过百亿元的“大块头”,偶尔也会遭遇监管黑天鹅。

今年年初,山西证券(002500)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因在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同样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的招商证券(600999),于8月12日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招商证券因2014年在开展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后续公告显示,证监会对招商证券立案一事已调查完毕,依法作出处罚,责令招商证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3150万元,并处以3150万元罚款。

从被立案调查的细节来看,有几家公司属于涉嫌内幕交易或短线交易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月17日,科创板上市公司杭可科技(688006)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骥因配偶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导致其涉嫌短线交易,证监会决定对曹骥立案调查。

4月5日,因涉嫌内幕交易,新莱应材(30026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水波、高级管理人员郭红飞、董事会秘书朱孟勇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7月4日,赣锋锂业(002460)因内幕交易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在经历5个月调查之后,公司发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赣锋锂业在江特电机(002176)股票上进行内幕交易行为成立,公司将被罚没442万元,董事长李良彬、时任董秘欧阳明分别被处以60万元、20万元罚款。

此外,贝特瑞、中国宝安(000009)和连城数控均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而11月初,控股3家上市公司的广汇集团被立案的消息震惊资本市场。“广汇系”旗下的广汇物流(600603)、广汇汽车(600297)、广汇能源(600256)3家上市公司齐发公告,因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于2015年重组原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过程中,与其原实际控制人陈铁铭之间发生的股权纠纷事宜,相关事项涉及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被立案。

王智斌表示,高管违规的形式各种各样,有的是未能勤勉尽责,有的则是有意协助违规行为的实施。前者是看门人未能把门“看好”,后者则是故意为违规行为开“方便之门”。

证监会加大对公司高管的责任追究,是贯彻责任追究“穿透”原则的体现,法律上上市公司是责任主体,但是上市公司自己不能实施任何行为,将责任“穿透”至公司管理层,具有“治本”的“药效”。

附:2022年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名单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雷达 Finance。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线上炒股配资公司,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Powered by 杠杆炒股网站_在线融资平台 @2013-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

Copyright Powered by站群系统 © 2009-2029 联华证券 版权所有